10.3969/j.issn.1674-1455.2018.05.007
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审视与建言
民法典分则的侵权责任编的立法工作应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展开,同时也要顾及民法典的体系化要求.一方面,侵权责任编要协调好与民法典其他编的关系,避免重复规定和体系冲突;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实施8年来,其优势与不足均展现出来,侵权责任编应当取其长处、弃其短处,并广泛吸纳近年来司法实践和学术讨论形成的成果,促进自身内容的修改完善.
民法典编纂、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法、体系化
2018-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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