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7.05.011
规则控制、程序控制抑或类型化控制——基于裁量基准与执法案例对自由裁量控制的分析
在现代行政中,自由裁量权大量存在,人们探索不同的方式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我国目前开展的裁量基准制度和执法案例制度的实践,都是为了控制自由裁量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两者控制自由裁量的原理是不同的,裁量基准是一种规则控制模式,而执法案例制度是一种程序控制模式,两者有效发挥作用的适用条件存在差异.为更好地控制自由裁量,应对行政行为加以类型化处理,根据不同的类型选择规则控制模式或程序控制模式,提高自由裁量控制的效果.
自由裁量权、控制模式、规则控制、程序控制、类型化控制
TP3;U69
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环境法视域下的公私合作法律问题研究”项目SK2016A0144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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