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违法涉罪案件移送的困境与出路
海上交通安全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海事刑事审判权一直游离于海事法院之外,海事执法①实务中有案不送、有案难送、以罚代刑积弊已久.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对于实体法问题,明确界定海事违法涉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通过提高海上责任事故类犯罪财产损失立案标准等举措来修改相关罪名的罪刑配置,完善海上犯罪的入罪标准;对于程序法问题,通过建立海事专门性的证据制度和程序规则,加强海事涉罪案件的司法监督,完善海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海事违法与犯罪行政犯、涉罪案件移送、刑事追诉标准
D91;U69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海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监督研究"项目GJ2016D42的阶段性成果,也是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海上交通事故刑法规制研究"项目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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