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17.02.002

法益与行为规范的关系:从静态到动态的刑法学诠释

引用
理解法益与行为规范的关系,不仅应静态地确定两个概念的基本语义,还应动态地(亦即按照辩证逻辑和司法逻辑)研究其基本用法.理解法律是以区分法益与行为规范为语言前提的.法益与行为规范的相互统一,不是谁统一谁,而是两者辩证统一于犯罪概念之中.贬斥规范的法益论和贬斥法益的规范论都是片面的.法益与行为规范都具有社会客观性,把行为规范予以立法意志化理解是不对的.只要意识到在司法过程中控、辩、审的相互关系具有正、反、合的辩证性,就不难理解法益具有“正”的司法功能,规范具有“反”的司法功能.而在法官那里,说犯罪是违反规范的法益侵犯行为,与说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规范违反行为,都是片面的.

法益、行为规范、犯罪、辩证关系、司法逻辑

D91;D9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12BFX055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2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