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6.02.009
“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量刑方法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已逾十年,在确定宣告刑的量刑方法上,经历了从“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向“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转变的过程,本文在介绍这一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着重通过分析“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量刑方法存在的弊端来论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量刑方法的合理性,认为后者是在尊重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量刑活动的归纳、总结,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该原则的细化进行了论述.
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量刑方法、量刑规范化
D9 ;D92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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