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5.06.008
刑法中"关系密切的人"之实证考察与再审视
"关系密切的人"作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之一,是从公共政策中的"特定关系人"演化过来的一个刑法概念.《刑法修正案(七)》实施6年来的司法实务显示,这一概念由于缺乏明确的内涵及判断标准和规则,而不具备司法实务的可操作性.其不仅制约了该类案件刑事裁判的效率与效益,也稀释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这一"反腐"公共政策的社会管理与控制意义,故建议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修改为一般主体,如此相应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近增设的相关犯罪亦一并修改.
关系密切的人、公共政策、立法由来、司法考察
D92;D9
201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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