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5.01.013
从法学通识教育到法学实践教育的转向*-兼论法学教学方法的变革
法学通识教育在当前法学教育教学中存在一些不足,已经难以适应法治现代化发展的社会需求。作为实践性指向的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围绕法学理论服务于司法实践的基本方向,积极从通识教育向实践教育转变。法学实践教育的转向需要对我们当前的法学教学方法重新进行反思,通过实践性教学方法的积极变革和多元化路径的跟进,实现法学卓越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
通识教育、实践教育、教学方法、积极转向
G64;G42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3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研究”CQGJ13C403;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度教育教学重大研究项目“以职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的教学方法改革研究”2014A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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