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5.01.010
亮点与遗憾:行政诉讼法修改评述-基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的观察
新《行政诉讼法》通过“灵魂”条款的修正和配套机制的建立,增强了行政审判制度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宣示条款的增加和流程保障的推行,提升了行政审判制度保障行政诉权的能力;通过多项具有浓郁本土特色的制度创新,增进了行政审判制度预防行政争议的能力。在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个案审理锤炼行政审判制度的治理能力,不断恢复行政审判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国家治理能力、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保障行政诉权、预防行政争议
D91;D92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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