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4.11.012
经济发达地区缓刑人员缓刑期间重新犯罪防控刍议——以H市X区缓刑人员的矫正工作为视角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分为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其中缓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对短期刑罪犯的救济措施,是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与核心.现阶段,经济发达地区缓刑人员在四类矫正对象中所占比例最大,重新犯罪问题也最为严重,因而经济发达地区缓刑期间重新犯罪防控成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H市X区缓刑矫正工作为视角,划定2010年至2013年为时间区间,采用调取档案、实地走访、业务交流、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调研方法,从重新犯罪特征及原因入手,重点分析该时间区间内14起缓刑期间重新犯罪案例,深入剖析缓刑矫正工作的问题与难点,并根据X区在缓刑矫正工作中的有益探索,提出关于经济发达地区缓刑期间重新犯罪防控的几点建议.
缓刑、矫正、重新犯罪、风险、防控
D92;D9
2015-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