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14.05.009

国家对外国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

引用
人类频繁地开发利用海洋的活动使海洋污染日渐严重,其中船舶污染是主要来源之一.有诸多国际条约防控海洋污染,其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重要的国际公约.确立了沿海国和船旗国在保护海洋环境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权能,并得以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管辖权而实施.在船舶污染海洋的管辖权设置上,沿海国在主权海域具有属地管辖优越权;而在其他管辖海域,则以船旗国管辖权为优先,以沿海国保护管辖权辅之;在公海,船旗国具有专属管辖权,仅在例外情况下辅之利害关系国的保护管辖权.

沿海国、外国船舶、海洋污染、管辖权

D99;D9

海南大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机制与措施研究”qnjj1301

2014-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6-8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4,(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