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0.013
改革行进中的劳动教养制度功能与性质之整合性思考
2013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再次为停用、废除和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强力政策支撑.回顾劳动教养制度的生路历程,革命时代与和平时代都深深地烙下了国家本位主义之下的社会规训策略,而这直接导致劳动教养制度背负着厚重的“集体主义功能观”,而功能异化也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定位不明埋下了伏笔.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在理论上历来争论激烈,但因长时期游离于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之间而处于一个比较模糊的地带.其实,性质定位决定了功能导向,鉴于凡对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裁都应尽量纳入司法化轨道,将劳动教养制度定位于刑事处罚的共识度正处于不断的“增量”之中,这种司法化改革方向呼吁劳动教养制度的保安处分化进程,旨在于更好地实现预防犯罪和防卫社会的功能,《违法行为矫治法》也宜以保安处分制度的身份面世为妥.
国家本位、社会规训、集体主义功能、保安处分、违法行为矫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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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1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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