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0.007
我国区域环境合作的组织机构研究——以美国州际环境合作组织为借鉴
美国通过州际环境合作来应对跨区域的环境问题,为了保证环境合作的效果,通常建立稳定的州际合作组织来实施州际环境协定,并在州际协定中对这种组织的构成、职权、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研究美国州际合作组织,特别是其构成和产生方式、种类及权力运行程序等,对于认识我国目前区域环境合作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国应加强区域环境合作组织的建设,并完善其运行程序,以提高区域环境合作的效果.
区域环境合作、组织机构、构成、职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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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1;K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节能减排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实现机制研究"11YJA820012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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