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0.002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之省思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提级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改革日渐式微背景下的新一轮尝试.在集中优质审判资源审理行政案件、实现司法审判区与行政管理区有限分离和维系行政诉讼程序安定性方面,相对集中管辖改革有望发挥积极作用.由于没有突破现行司法体制,且对行政诉讼审级结构形成冲击,相对集中管辖改革依旧难以摆脱不了了之的宿命.无论采行集中管辖、行政法院还是维持现状模式,都必须以法院的人、财、物独立于行政机关为前提,惟此才能真正实现行政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
行政诉讼、管辖、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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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行政法视野下的公私合作治理研究"12BFX044;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城镇化进程中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12JJD840014
201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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