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0.001
论中央与地方权力的统合与分置——从单一制含义正误之思辨切入
认为单一制下国家组成部分的权力不由宪法规定,只能由中央政府授权或委任的观点是错误的;可以从国家权力主体的宪法地位、权力来源、分权等角度来论证.作为宪法学研究内容,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对国家及其结构形式的认识并无实际助益,因此应该从宪法学框架体系中将此内容剔除.两制的存在及其分类标准与意义的实质,就是要描述一国境内,国家权力统合与分置的结构与现状,这也是在宪法学中讨论国家结构与形式的意义所在.因此用该术语来代替前两制更有学术意义与实践意蕴.
单一制、含义错误、权力来源、分权及标准、权力统合与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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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D92
201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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