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13.09.008

我国刑法应当增设载赃陷害罪

引用
栽赃陷害的行为在古今中外的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信手拈来.由于栽赃陷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侵犯人权,败坏司法声誉,因此将其早日提上刑事立法议程,很有必要.为了有效地打击这一严重犯罪,首先要厘清该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特征;其次,要将该罪与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诽谤罪、伪证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正确地区别开来.所有这些,不仅在刑法理论上具有非常重大的价值,而且对于指导司法实践活动也不无裨益.因此,在刑事立法中增设该罪已迫在眉睫.

刑法、栽赃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诽谤罪、伪证罪

DF6;D92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9-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3,(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