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07.006
被告人参与量刑程序问题研究
近几年的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检察机关与法院活动的变化上,却忽略了被告人对于量刑程序的参与.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之中不仅能有效地制约法官量刑裁量权的行使,其本身的参与也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表现.刑诉法的修改与“两高三部”颁布的量刑规范意见一同为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基础.被告人积极参与量刑证据收集时,法检也应当履行适当的义务.同时法院对量刑程序应当适用变通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使被告人真正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并有效地促进量刑公正.
量刑证据、量刑事实、程序参与
D92;D91
2013-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