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03.015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又主动投案的能否认定自首之探讨
自首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是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适用该制度,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迅速侦破刑事案件,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自动投案、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打击和预防犯罪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及司法解释来完善自首制度,但是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自首,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情形下自首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结合案例对此予以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取保候审、逃跑、主动投案、是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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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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