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正当性反思
2010年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各基层法院陆续试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然笔者认为,对构建这一程序的各种正当性依据有必要进行重新检视,因为很多论据不仅与简易程序缺乏必然关联,而且忽视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将简易程序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是预防这种风险的必要途径。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司法资源、诉讼成本
D925.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务员内部行为规范中的责任机制建构”12YJC82006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行政参与的度量衡——开放式行政的规则治理”2011M500681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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