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自然资源法律规制的失衡及其改革——以“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为视角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的终审裁决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国际贸易中的自然资源具有特殊性。WTO对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实体规则与司法程序的失衡。WTO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法律变革:在立法层面通过专门决议和宣言的方式来逐步澄清和发展现有规则;在司法层面则应完善条约解释方法和采用适当的审查标准。
WTO、自然资源、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
F124.5(中国经济)
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WTO框架下中国资源类产品出口管制政策研究”10JDGZ01YB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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