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以“扫黄”行动中曝光性交易者为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但在中国各地“扫黄”行动中,性交易者的人格尊严却被任意侵犯。西方完政国家普遍确立了人格尊严在宪法人权体系中的核心价值,从而为公民人格尊严宪法保护规范的确立及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的人格尊严未被确立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地位,更无行之有效的宪法保障机制和法律救济机制,加之受到我国公权优位传统思想的影响,执法者以政治逻辑解决法律问题,致使违法者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人格尊严、法律保护、行政执法、违法者
D923.4(中国法律)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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