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侦查程序的制度性偏差及完善研究
侦查程序制度设计本身未能克服的某些矛盾、冲突和非确定性情势等相对客观的因素被概括为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而侦查程序一旦存在制度性偏差就必然要通过侦查程序的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并最终影响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通过对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样态描述,在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正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途径与方法。
制度性偏差、实体性规则、实施性规则、侦查程序诉讼化
D918(法学各部门)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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