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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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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但对情节加重犯的认定往往看法不一。本文认为,所谓的基本犯与情节加重犯必须符合某同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且情节加重犯以成立其基本犯为前提。惟因基本犯的概念经常使用于犯罪停止形态的领域,极易造成混乱,因此建议在情节加重犯的场合使用情节一般犯和情节加重犯的概念。情节加重犯的加重情节必须能被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容评价,否则就不成立该罪的情节加重犯,往往构成结合犯或者其他加重犯。一般来说,情节加重犯的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必须具有一致性。

情节加重犯、基本犯、情节一般犯、加重情节

D924.35(中国法律)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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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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