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的法律探索
我国大量出现的因自愿加班而发生的“过劳死”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修订思路的质疑,在社会争论中出现了对现行立法“维持”与“改进”的两类观点。改进我国现行制度的观点中又可分为工伤责任说、侵权责任说和刑事制裁说三种主张,三者以不同的本位思想为出发点提出建议。“过劳死”应当纳入工伤认定,并以危险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从职业灾害的视角对工伤基金的征缴与发放制度进行重构。在借鉴日本及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以渐进的方式,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及相关的配套制度。
自愿加班、过劳死、危险责任、职业灾害
D922.29(中国法律)
2011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和谐劳动关系建构中管制与自治的平衡”的科研成果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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