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将芜”时代的法律文化--对“小悦悦事件”的反思
中国的传统道德,在一定场域的襄助之下,对个人产生约束,从而形成符合传统道德的社会秩序。在这个场域中,人们信守的规则是一种熟人之间形成的礼俗规则。赖以解决纠纷的权威源自宗族长者,自我约束的力量来自耻感心态。然而,随着社会变迁,传统的守望相助的社会结构遭到不可回复的破坏,传统礼俗作用的场域不再存续,权威倒塌,耻感失范,造成了传统道德的无处存身。“小悦悦事件”正是在这一“必然”背景下发生的“偶然”事件。要克服这种因社会变迁而造成的“礼崩乐坏”。就必须让法律的制定、实施过程满足传统伦理的基本要求,并发挥好有效的引导作用,重塑信任,涵养共同价值。
礼俗社会、耻感心态、社会文化、法律价值
D909(法的理论(法学))
本课题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0110601020004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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