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农民集体农用地权利制度新探
近年来,关于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讨论甚为热烈,争议颇为激烈。为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带来的社会问题,本文进行了探索和分析,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在维持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明晰集体与成员的地权关系,重建农民集体组织,以强化农民集体的组织能力、与公权抗衡能力;理清农民与集体组织的权利关系,以出生户籍归属地为标准,明确界定集体成员资格,以诉权为保障,疏通集体成员在组织中的意志表达渠道;打破家庭承包模式,实行土地集体统一管理,以竟价方式出租经营:允许农民将其在集体组织中的“股权”质押和转让;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区分公益征收和商业收购,实行公平交易。将土地权益完全归还农民;土地收益归集体全体成员分享。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法律强调以准私有化的方式稳定家庭承包关系,甚至有研究者主张土地私有化的背景下,本文反其道提出了土地由集体统一管理的改革设想;在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片呼声中,本文提出了有偿使用集体土地的大胆探索。这些设想看似逆流而动,但细观全文不难发现,实为将农民利益保护落在实处的有效措施。
家庭承包制、农民地权、农民集体组织、集体土地经营方式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10年重点课题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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