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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适用解释存疑有利被告原则之否定

引用
存疑有利被告原则是现代刑事法治核心领域的重要原则,是刑事诉讼的本质与特征以及刑法的机能与特点决定的,属于近现代刑法学语境下用词。有利被告原则作为一项司法原则只能适用于形事诉讼有关的程序中,只能在相关事实认定存疑时适用。存疑有利被告不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当然要求,其主要派生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由于法文本自身的特点,适用中势必会遇到疑问,此时必须适用法律解释得出最终结论,但是不能适用有利被告原则,这既是罪刑法定积极方面的要求,更是刑法适用的根基。

刑法解释、有利被告、事实存疑、法律存疑

D92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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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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