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制度——一些基本认识
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一直在积极研究其批准和实施事宜.在研究中,应注意<公约>在与缔约国国内法律制度的关系上具有权威性、独立性、最低性和有限性、补充性和监督性.对这些性质的认识应该成为中国批准和实施<公约>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并作为学者研究<公约>制度的首要问题.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TP3;F40
2011-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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