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产特留份制度之立法构建
我国<继承法>为了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和胎儿的利益,规定了必继份制度,但该制度存在适用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遗产份额的标准不明确等局限性.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引入特留份制度,并根据我国国情加以改造包括扩大现有必继份继承人的范围、明确必继份继承人的确定依据、继承份额的固定标准、特留份的算定、建立"特留份"权利的依法剥夺制度和扣减权制度等,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遗产特留份制度.
特留份、必继份、立法、构建
D92;DF5
福建江夏学院2010年院级重点科研项目"我国遗产特留份制度的立法构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2010A001
2011-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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