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国司法概念史研究

引用
司法这一概念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的司法、新法律传统中的司法和现制中的司法.在正史中,司法作为学理用语最早出现在<汉书>中,作为政府职务,它最早出现在隋代,历唐、宋而亡.古代司法的核心意义是"司刑",与税收、户籍管理一样,是地方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新法律传统中的司法出现于清末变法后,它的核心含义是与立法、行政相对立的审判,是宪政概念下的法概念.同时,司法也保留了行政意义,是指称行政机关中与审判相关的事务.现制下,司法一度被负面化并从政治法律语言中消失了20多年,改革开放以后,司法得以复活,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司法与宪政的意义关联被忽略,这需要学界作进一步的努力.

司法、概念、历史

K20;I0

2011-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7-7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