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于农村房屋买卖之可行性研究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效力认识存在很大差异,不利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规制.将农村房屋买卖与宅基地地役权合同有机结合,房地分离,可以实现农村房屋的有效流转.该模式的可行性研究致力于统一行为效力判定,解决农村房屋买卖争议难题,藉以实现地役权的创新价值和制度意义.
房地分离、地役权、农村房屋买卖
DF4;D92
作者独立主持的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农村房屋买卖效力探析--基于地役权的制度架构"Y200909307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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