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衡量艺术及其规制
利益衡量作为法院判决疑难案件的常用方法,没有可确定和可预测的操作程序,主要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为防止利益衡量流于个人的某种主观恣意,即需对利益衡量方法的适用予以规制.一方面,可以借助于客观外在的因素.另一方面,从法官个人的知识素养、职业道德等内在因素入手,对利益衡量潜在的主观性予以规制.
利益衡量、司法艺术、自由裁量权
DF7;D92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6-90
利益衡量、司法艺术、自由裁量权
DF7;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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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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