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保障论
目前,学术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理念价值、社会效用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始终没有形成思想和学术上的合力.分析其原因不难看出,刑事和解的适用在"修正"传统刑事司法理念的同时,其本身所呈现的一些缺陷成为合力形成的最主要障碍.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法律思想和制度框架下,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的保障机制,如加害方"真诚和解"、被害方诉权实现、司法效率保障等保障性制度,为使刑事和解制度真正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种有益模式进行制度上的探索和研究.
价值理念、"准缓刑"、"准数罪并罚"和解反悔与国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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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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