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受偿
在三鹿集团破产程序中,法院最终裁定结石患儿的赔偿率为零.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三鹿集团的破产并不是大规模侵权案件发生的终点,而是探索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在企业破产法中的立法定位问题的起点.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探讨因企业大规模侵权而导致破产的情形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实现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优先受偿问题,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破产程序、大规模侵权、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优先受偿
D92;D9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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