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规制:理由与体系——由"浙江省环保市场垄断案"所引发的思考
行政垄断的制度成因是防范和限制行政机关和政府官员"经济人"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缺位,由此产生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成体系性的立法对规制行政垄断是缺乏效率的,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反行政垄断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应包含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反垄断法和财税法.
行政垄断、法律体系、法律规制
D92;X38
2009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批准文号:2009N22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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