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精神损害赔偿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也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却允许受害人对民事侵权行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上述部门法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从应然的角度来说,法学界对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存在否定说、肯定说和折中说三种意见.本文对上述三种意见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并将其纳入动态的法制化进程中作了一个模式化的展望.
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取消
D92;D91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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