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的尊严
人的尊严表征着人是主体、目的,而非工具、手段,拥有不可侵犯与不可剥夺的尊严,是法律主体概念得以成立的基础.就现代社会而言,法律的根本目的即在于保障人的尊严的实现,人的精神性存在的特质,决定了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为人们的根本追求.在保障人的尊严得以实施的路径上,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层面,来保障人的尊严得以存立的根基.
法律目的、人的尊严、良善生活、法律实践
I20;D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课题编号08&ZD001的前期研究成果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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