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秩序统一性视野下袭警罪的司法适用
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袭警罪的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可知,袭警罪的司法适用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多难题.造成此类难题的深层致因是刑法、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等多个法域之间出现了相互矛盾样态,破坏了法秩序的统一性.此类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为犯罪行为对象与监察对象的立法差异、袭警罪法律文本表达的模糊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罚影响的复杂性、司法实务办案人员的认识分歧等.为此,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方案:一方面,以解释论为基础,尊重既有立法规则,对袭警罪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并辨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袭警罪案件中的适用思路;另一方面,以立法论为导向,期待未来修法变化,在将来我国制定《警务辅助人员法》的前提下,调整袭警罪的规定并修改相关法律规范,以构建满足袭警罪司法适用需要的统一且有序的法律规范体系.
法秩序统一性、袭警罪、警察、辅警、监察法
D914;D631.13;F249.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课题
2023-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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