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发展的法治评价
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在当今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地方立法推动行政法的发展有利有弊.就其利而言,可以补充中央立法的空缺,充实行政法体系的内容,丰富行政法制度的元素,强化行政法的实施;但也存在将地方立法作为形象工程、选择性治理、超越中央职权、威胁法制统一、立法避重就轻等风险与弊害.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应当探索并尝试构建地方立法动议权,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为依托确立地方立法的原则,强化法律保留原则对地方立法的控制作用,在《立法法》中确立责任条款,完善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机制.
地方立法、行政法体系、法治评价
D922.1;F124.9;D6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高原学科行政法资助项目
2023-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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