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备案审查结论存疑的优化机制探究
囿于备案审查理论自身的局限,以及审查制度设计的缺憾等因素,审查结论存在引发社会争议甚至出现偏差的风险,说理性不强则是审查结论存疑的直接原因.依据《监督法》关于人大监督权的规定,结合备案审查中各个机关的职能定位,参考"双阶理论",可以按照预防纠错二分的方式,优化审查结论存疑的制度构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政治地位决定了其作出的审查结论具有终局性,不应该受到质疑,只能设立预防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作出的审查结论或审查意见,理论上可以受到挑战质疑.强化说理的关键,应着重从说理意识、技术、对象和配套制度出发,来实现说理的价值目标,增强审查结论的说服力.预防机制的核心是适时制定《备案审查法》,提升公开透明度,强化人员配置等.
人大备案审查结论、预防机制、纠错机制、说理机制
48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依宪治国的理论体系研究项目2722021FX001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