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活动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是监检衔接关系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目前在职务犯罪的调查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存在介入时间及介入程度存在差异等表征困境,而深层致因则在于,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话语体系冲突、监察调查的闭环运行,以及与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功能冗合,上述因素导致监检关系衔接不畅.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应有之义.未来有必要通过明确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调查的法律监督地位,界分职务犯罪调查程序,以及完善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机制,进一步厘清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中的监检关系.
职务犯罪案件;监察调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律监督
478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公诉模式转型研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2021年度基地创新研究项目"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2021-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7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