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与反倾销法的功能性冲突及协调路径
在WTO中,竞争法的国际协调问题已讨论了二十余裁,但至今仍缺乏全球统一的竞争法律制度.反倾销法因呈现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而备受诟病,促使人们反思该法律体系存在的基础理论缺陷,甚至提出了反倾销法与竞争法合为一体的构想.竞争法与反倾销法在规范低价销售行为时存在冲突和重叠,在国际协定中二者面临协调与统一的挑战.国际贸易体系一旦形成,很少成为静态、不变的结构,为了回应内部与外部的压力,它们通常会随着实践的运转而发生联系.面对竞争法和反倾销法在规范内容、适用条件、目标价值等方面的联系和冲突,二者要突破自身困境的任务恐难孤立完成,需在国际贸易协定中加以整合与协调.实践中冲突的表现可揭示二者产生的深层原因,这有助于促进国家间竞争规范的协调及区域竞争规则的建立.
竞争法、反倾销法、功能性冲突、协调路径、区域贸易协定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反垄断战略研究”系列成果的一部分
2020-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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