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量刑规范化的中国实践——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案例分析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贪污罪案例实证研究表明,该罪的量刑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贪污犯罪数额和其他不法结果与责任刑、宣告刑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性.责任刑裁量阶段只在狭小范围内对少数情节进行判断,具有简洁性特征.传统预防情节和特别宽宥制度都同预防刑、宣告刑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预防刑裁量阶段囊括多种情节,呈现复杂性局面.其中,责任和预防的关系不协调是影响其量刑规范化程度的根本原因,对此,有必要从以下方面予以完善:(1)切实贯彻二元量刑模式;(2)适度调整具体量刑步骤;(3)严格认定从宽量刑情节;(4)逐步推行量刑深度说理;(5)全面实现量刑实质均衡.综上所述,贪污罪量刑实践是一个具有可验证性、可限制性、可预测性的过程.
贪污罪、量刑规范化、中国实践、实证研究
D924.13;F239.45;C916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18010
2020-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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