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司法组织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表示“支持新片区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为推动上海营商环境的优化,应从营商环境论与组织论的角度,通过构架韦伯理想类型方法,提炼商人理想型与居民理想型的司法组织新的分析方法,借以检视国际商事法院,并构建上海国际商事法院具体框架.
营商司法组织、商人理想型、居民理想型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上海财经大学部市共建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20-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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