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拟制条款的证成及反思
对于税法拟制的话题一直众说纷纭.之所以被各国税法所采用,是因为其背后既有现实需求的支撑,也有存在的合理性基础.在实践中,拟制性条款能扩大税基、简便征管、防止避税行为的产生,将税务机关从“大量行政”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在理论上,税法拟制回应了征管便利之需求,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具化,同时作为一种立法行为,其转换了税收之债的构成要件,构成了一种不可反驳之确定.但是,这种行为具有很强的扩张主义倾向,其内在的国库主义倾向应逐步向纳税人中心主义转变.税收效率原则并非是无远弗届的,应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受到税收法定与量能课税的限制,并引导税法拟制向更能保护纳税人利益的民生税法方向发展.
税法拟制、合理性、建制原则、证成、反思、矫正
D922.22;F810.423;B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AFX020
2019-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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