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止犯中“自动性”的再追问
新近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在“自动性”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认识.但这些认识都是对德日刑法理论中的“规范判断说”的借鉴,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相比较而言,“主观说”在认定“自动性”的基本方向上是可取的,它符合刑法文本意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主观说”不存在任何问题.比如,对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情形,“主观说”认为不影响“自动性”的成立,如此理解并不符合对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
犯罪中止、自动性、规范判断说、主观说
2019-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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