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伦理法向现代法的范式转换——以晚清“无夫奸”罪存废之争为背景
清末变法距今已逾百年,但围绕“无夫奸”罪存废等问题而引发的礼法之争,时至今日仍然影响着国人对于法律范式转型、法律现代化等诸多问题的思考.礼教派与法理派争执的背后,凸显出中国传统伦理法范式向现代形式性法律转变的实质困境.近代西方列强通过战争、不平等条约及现代性法律观念等迫使中国传统礼法体系秩序整合能力不断消散,而确立现代形式价值理性的法律范式又因缺乏历史底蕴、文化积淀与现实主体根基而困难重重.直到今天,这场法律转型在某种程度上仍未完成.法律范式转型,需要作为现代社会基础性子系统的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的转型与变化相协调.
无夫奸罪、法律范式、礼法之争、功能分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722019JCT015
2019-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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