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信托投资产品刚性兑付的法律规制

引用
2018年4月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19条明确规定了信托公司不得进行刚性兑付,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金融机构刚性兑付问题的高度关注.刚性兑付的行为固然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刚性兑付的行为在保护信托产品投资人、促进信托投资产品发展的问题上具有的积极意义.采用一刀切式禁止刚性兑付的规制方法忽略了理论上存在的问题与潜在的风险,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降低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但绝非长久之计.对于刚性兑付应当采取宽严相济的规范模式,通过严格审批的方式来实现对信托投资产品的规模控制与方向引导,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作为兑付的资金来源,限制相关产品的收益率,并建立专项的特别保证金制度,确保金融市场长久、稳定、健康发展.

信托投资产品、刚性兑付、合法性、规制方式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42-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