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不法判断的立场、标准与逻辑
“辱母杀人案”与“昆山反杀案”引发的争议与关注表明,我国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裁判存在严重的个案正义困境与疑虑.为避免我国正当防卫立法沦为“僵尸条款”,应当对防卫过当不法判断的立场、标准与逻辑进行教义学反思与重构.防卫过当刑法教义学应当超越法益衡量与优越的利益保护原理,以防卫行为维度的法益保护、法秩序确证与不法侵害维度的丧失法益需保护性,全面诠释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据此确立防卫过当不法判断的立场与标准.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应当否定防卫损害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说,采纳社会伦理许可的必需说,根据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防卫结果是否为“重大损害结果”进行依次判断.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裁判必须克服“圣人标准论”“事后诸葛论”“对等武装论”“唯结果论”等惯性思维,根据社会一般人的通常理解与可能反应,站在防卫人防卫当时的立场,遵循“行为—结果”的逻辑进路,对防卫行为是否过当进行具体判断与实质判断.
法益保护与法秩序确证、法益需保护性、社会伦理许可的必需说、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司法裁判逻辑
D914;Q969.486.205;G275.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061
201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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