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指导性案例的效力证成与司法适用——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指导性案例为分析进路
刑事指导性案例应遵行罪刑法定原则,其效力不是“有无”问题,而是介于规范与事实层面效力的程度“大小”问题.在效力位阶上,刑事指导性案例低于刑法与刑事司法解释,应当规范适用扩张解释.在司法适用上,应建立以全案指导的多元参照体系,全部诉讼参与人等多方寻找机制.欠缺案件必要事实关联性与指导性案例存在瑕疵两种情况,排除刑事指导性案例对待决案件的适用.在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变更方面,可以通过刑事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发布新指导性案例的形式进行修正.
刑事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规范性效力、司法解释
D926.21;F271;G2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FX151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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