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类型化方案
"差异化"既是各级各地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基本特征,也是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实践运行中所整体呈现出的现实状态.这虽然反映出不同的法院对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但这并非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所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因各个法院内部利益诉求的矛盾冲突所导致的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行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法院审判权内部运行秩序混乱,才是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践所展示的最大风险.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行的问题并不是每个法院之间存在差异,而在于一个法院内存有明显的差异.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制度功能,就必须要忽视这种整体上的差异性,转而通过建构类型性的、差异化制度和机制来消除审判权运行的不确定性,通过"差异差异化"的方式来使得制度运行得以规范化.
审判委员会、制度角色、差异化、类型化、司法改革
D923;J905;I207.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97-116